为了更好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伯川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,并加强同老师、同学的联系和交流,更好地获取校区,书院各级信息和服务同学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实施值班制度,保证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都有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办公室值班。
二、值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00至17:00
三、值班地点:B14-101-2
四、人员安排:团委学生会各部门(媒体中心除外)轮流值班,各部门负责一天(建议上午2人,下午2人),周期为每两周轮一天,具体人员各部门根据成员课表自行安排,部长为总负责人。
五、请假说明:个别人员由于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,需向部长说明情况并在其部门内部进行调整。
六、值班要求:
(1)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脱岗,严格履行交、接班手续,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。
(2)值班人员须着装大方整洁,不得赤膊、穿拖鞋等。
(3)值班人员需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;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等;自觉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办公室清洁。
(4)负责办公室的物品保管,不得私自外借任何东西,如有外借的情况需填好《物品借用登记表》,包括借用人,借用时间,借用用途,何时归还,负责人等内容。
(5)值班人员负责整理办公室内各类文件及物品;负责接纳来访,并做好记录;协助好各部门工作。
(6)在值班结束前,应整理摆放好办公室物品,打扫好卫生,检查公物有无损坏或遗失,门窗是否关好,电源是否切断,最后值班人员需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字。
七、本制度由伯川书院团委学生会书记团主席团监督执行。
八、本制度解释权归伯川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。
九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2015年9月28日